疑罪从无是我国刑事诉讼核心法律原则,也是新时代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该原则要求,对于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有罪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无罪或不起诉处理,杜绝冤假错案。
需要注意的是,疑罪从无仅适用于事实认定环节,不等同于 “法律适用随意从宽”;同时,该原则并非永久终结追责,在法定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搜集到新的定罪证据后,可依法重启侦查、起诉程序。准确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是每一位司法工作人员的基本履职要求。免费咨询电话:13071227777